关于开展浙江大学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通知

发布者:陈南菲发布时间:2023-01-04浏览次数:64


各院系、学园:

为切实提高思政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一期浙江大学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与对象

1.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参加浙江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辅导员

2.已获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3.其他参加过心理专题培训的思政工作者

、认证时间

20232-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认证条件

1.完成辅导员岗前培训的心理基础网络课程学习,心理考试合格(75分以上);完成岗前培训心理面授课程;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专职辅导员。

2.在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至少发起1疑难紧急援助申请,且状态为已归档(详见附件)。

四、认证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审核,并安排后续案例答辩环节。

2.由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专家组对参加认证的辅导员进行案例答辩。

3.答辩通过后,将发放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证书。

五、报名方式

报名辅导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钉钉群后期将发布答辩安排和有关事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110日。


附件:心理援助操作说明(申请援助者).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