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胡亦俊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394

各学院(系)、学园:

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详情请见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specialFundShow/index/13.html

一、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所有本科生及全日制在校一年级硕士生(硕士生由研工部负责,具体见研工部相关通知),无贫困生与否的限定

2.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本科生申请时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及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

4.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二、申请时间

2021318日至202149日。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四份(从eta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中导出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4.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上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公章务必盖在排名上。

四、贷学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浙江大学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打开服务大厅“助学贷款”模块,选择“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最后提交申请。注:无需上传附件。

2.下载申请表。点击上方“系统管理”中的“文件下载”下载申请表的电子版,请将下载的表格与附件二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到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从系统下载的申请表可以微调,使其在一页上;若大于一页,请正反面打印。)

3.流程跟踪。学生可在“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二)申请人携带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由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学院行政盖章,章务必盖在排名上),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办理时间截至202149日。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受助人

(四)申请人与学校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校基金会核算并根据情况发放贷学金,贷学金分两次发放。

五、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6000元和1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六、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二中申请表样表)

1.申请表中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

2.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

七、注意事项

学生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

电话:0571-88981730;

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

周一到周四8:30—12:00,13:30-17:30

周五8:30—12:00,13:30-15:55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附件一: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

附件二: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样表

附件三: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5月修订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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