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系)、学园:

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校内无息借款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5.本批次无息借款原则上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校内无息借款: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校内无息借款;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者;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者。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校内无息借款;有上述第1项、第5项、第6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有上述第4项情形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放的校内无息借款,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申请金额

校内无息借款分2000元、4000元两档额度,申请学生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本次申请金额。原则上,学生每学年申请的校内无息借款额度不超过4000元。

本学年已申请过绿色通道批次校内无息借款的大一学生和本学年已申请过临时批次或秋冬学期批次的借款学生,若继续申请本批次借款,请注意核对金额上限。

按照每学年申请额度上限,四年制学生在本科期间申请总额不应超过16000元,五年制学生不应超过20000元。学工部审核时会结合高年级学生的历年申请总额进行比对,以确定其本次可以申请的最高额度。

三、工作程序

1.申请学生仔细阅读该通知,加入钉钉群(群号:19685024588,以便于后续接收借款合同签订等相关通知。

2.申请学生进入浙江大学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线上申请(注意:请将资助对象认定结果页面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申请理由不少于100字,具体流程见附件)。截止时间为202331923:00

3.各学院(系)、学园在审批时按本单位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总数的3%确定申请人数限额。助学贷款-学院学院副书记需在三全育人平台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32317:30

4.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再次对学生申请审核,组织借款的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时间将在钉钉群中另行通知)。

5.学工部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借款名单,并在浙大学工门户网(www.xgb.zj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计财处将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减免政策

1.学生无法在毕业前还清无息借款的,不享受任何性质的减免。

2.学生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无息借款的,给予20%减免。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能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无息借款的,给予50%减免:(1)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3次及以上(五年制学生4次及以上);(2)在校期间曾获省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3)来自西部地区的学生毕业后自愿回到西部地区的基层单位工作;(4)学生毕业后到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如石油、地质、煤炭、矿业、水利、气象、国防等行业的基层厂、矿、台、站、基地等)工作;(5)学生毕业后到边远地区国家重点单位工作(单位名单由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提供);(6)学生毕业后到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县的基层单位工作。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全免其校内无息借款:(1)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2)经济发达地区生源学生毕业时自愿到边疆或贫困地区的基层单位工作。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3号窗口

办公电话:0571-88981730

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8:30—12:0013:30-17:30

周五8:30—12:0013:30-15:55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附件:校内无息借款学生线上申请操作流程.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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