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23-03-0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系)、学园,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提高NSEP质量,现组织开展第十八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材料准备

请各团队下载《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附件1),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各校级立项团队需32417: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稿中期考核表。纸质表交至小剧场B206学生资助服务社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邮箱zzbgs@zj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十八期NSEP中期检查+立项人姓名+所在学园(院、系),附件名称请命名为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项目序号见附件2)。

学工部拟于4月上旬邀请各小组评审老师对各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

三、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院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院级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原则上应于423日前完成。

如有问题,请咨询:zzbgs@zju.edu.cn,88206282

 

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2:第十八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分组情况.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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