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香港海鸥助学金(增补名额)、绿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新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范露怡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334

各学园(院):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香港海鸥助学金增补名额)、绿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本轮开放的香港海鸥助学金(增补名额)、绿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新申请评选要求及各学园(院)名额分配(附件1本轮仅开放面向2022级新生

、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111818:00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通知中下载并填写相应助学金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注意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相应助学金申请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112318:00,各学园的资助工作负责人登录ETA平台,完成辅导员、副书记逐级审核;同时,在ETA系统下载学生的附件,初审后将学生材料及各项助学金汇总表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园(院)+内容】

3. 112518:00,外设助学金校级工作人员将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联系有误的学生修改,无误后会将申请表打包发回学园(院),打印后通知学生签字并上交材料一式两份),学园(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将申请纸质材料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外设学金服务部

4.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老师88206580

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香港海鸥助学金(增补名额)、绿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新申请执行项目及学园(院)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香港海鸥助学金新申请材料.rar

附件3:绿城助学金新申请材料.rar

附件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新申请材料.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