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11月13日18: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成绩单(附件4,2022级新生无需上交成绩单)、《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刘永龄助学金、金色年华助学金有其自身申请表,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有其自身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6);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成绩单pdf版、汇总表,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11月18日18:00前,各学院(系)、学园的资助工作负责人登录ETA平台,完成辅导员、副书记逐级审核;同时,在ETA系统下载学生的附件,初审后将申请表、成绩单pdf版、汇总表(电子版均无需盖章)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外设助学金新申请】。
3. 11月23日18:00前,外设助学金校级工作人员将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修改后会将材料打包发回院系,院系打印反馈邮箱的材料后通知学生签字并上交纸质材料,学院(系)、学园资助工作负责人将汇总表(盖院系章)、申请表(签字、盖院系章)、成绩单(成绩专用章)等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外设奖助学金服务部。
4.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基金会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电子版材料由院系收齐后按【学院+外设助学金新申请】分助学金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请表(无需签字、盖章);
(2)成绩单pdf版(2022级新生无需提交);
(3)汇总表(无需盖章)。
2. 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两份):
(1)申请表(签字、盖章);
(2)盖章版成绩单(教务处成绩专用章),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3)汇总表(盖院系章)。
备注:波音奖助学金相应院系需要递交评审报告
特别提醒:
1. 请学院(系)、学园辅导员积极做好新申请的审核工作,对受助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成绩、籍贯等要求严格把关,并注意检查申请表格式、助学金名称等重要信息,如有必要可帮助适当调整订正。
2. 金色年华助学金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3000元/年用于连续支持初中或高中的3位需资助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优先结对帮扶捐赠方注册地所在地区(余杭区、临平区)或受助学生家乡需资助的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次年3月提交相应帮扶材料,具体内容待新申请名额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范老师88206580
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新申请)执行清单》.xls
附件2:《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