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时”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浙·时”梦想基金续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五育并举、求学深造、创新创业、家国情怀等梦想,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和广西籍资助对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元/人,资助上限为在校期间一般不高于2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2. 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浙·时”梦想基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
3.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 成绩优良,有明确规划目标,且缺乏资源支持;
5.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申请流程
(一)10月23日18:00前,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续助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浙·时”梦想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汇总表(附件4);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二)10月26日18:00前,各学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并登录ETA平台完成逐级审核;同时,在ETA系统下载学生的附件,将推荐学生分阶段预算表、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整理版汇总表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浙·时”梦想基金申请】。
(三)10月31日18:00前,学工部对各学院(系)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反馈电子材料,并通知相应学院(系)提交纸质材料。
(四)12月初,由学工部组织项目交流会,以PPT展示等形式,由申请学生汇报梦想实施情况及预算。
四、注意事项
1.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感谢信(附件5)、放弃声明(附件6)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3.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范老师 88206580
附件1: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秋冬学期)续助学生名单.xlsx
附件4: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