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的续助通知

发布者:范露怡发布时间:2022-10-19浏览次数:1868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续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2021本科生,资助标准为10,000//资助人数为150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2. 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

3.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6.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申请流程

(一)102318:00,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在eta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附件22021-2022学年成绩单(附件3)、感谢信(附件4)、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附件53位初高中填写)、汇总表(附件6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二)102612:00,各学院(系)、学园确定受助学生,并登录ETA平台完成逐级审核;同时,在ETA系统下载学生的附件,将学生材料、汇总表发送至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金色年华助学基金】。

(三)1031日前,待学工部反馈修改版文件资料后,各学院(系)、学园提交纸质材料。

四、其他

1. 放弃续助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需提交感谢信附件4)、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附件53位初高中填写)放弃声明(附件7)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未替换结对帮扶对象

   续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用于资助3位结对帮扶对象,20233(具体时间待通知)提交帮扶对象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

3. 替换结对帮扶对象

续助学生需重新寻找相应个数的余杭区临平区或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初中或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20233(具体时间待通知)补充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附件8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等。


受助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资助服务 88206282     老师 88206580

 

附件1: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基金可续助学生名单.xls

附件2: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docx

附件3:电子版成绩单PDF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附件4:感谢信.docx

附件5: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3位初高中).docx

附件6: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7:放弃声明.docx

附件8: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