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请注意部分助学金存在评选要求变化、本学年不参与评选等情况,参评助学金项目见附件1,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基金、“浙·时”梦想基金续助另行通知);
4. 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可续助人员名单见附件2);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6. 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需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次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一次帮助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
二、续助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10月23日18: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续助项目名称,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2)下载填写。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时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刘永龄助学金受助学生、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填写附件8内“浙江大学刘永龄助学金获得者简况表”、“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代替附件3(不再填写附件3,后续上交材料时同)、2021-2022学年成绩单pdf版(附件4,以下简称“成绩单”)、感谢信(附件5);
(3)提交材料。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3、4、5电子版。
(4)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下“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申请情况。
注:待院系通知签字时,上交2021-2022学年纸质版成绩单(盖章版)。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在纳米楼打印的不另盖章,在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加盖成绩专用章。
2. 10月26日18:00前,院系登录ETA平台,完成学院资助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逐级审核,并从ETA平台下载学生的申请附件,初审后将学生电子材料【申请表、成绩单、感谢信】、【《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其中中国海油大学助学金用附件8内“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项目信息表”,打包发送至邮箱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内容】。
3. 10月31日18:00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联系有误学生修改,无误后会将材料打包发回院系,院系打印后通知学生签字,完成后填写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系)行政章,同时学生上交纸质版成绩单;院系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成绩单(成绩专用章)、感谢信(签字版)、盖章后的汇总表,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办公室。
4.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基金会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续助材料清单
1.电子版材料,以下材均由学生完成后院系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内容】。
(1)申请表(无需盖章);
(2)成绩单pdf版(用于ETA上传);
(3)感谢信;
(4)汇总表(无需盖章)。
2.纸质版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盖章版成绩单(一式两份)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3)感谢信(一式两份);
(4)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版)。
特别提醒:
1.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感谢信、放弃声明(附件7,一式两份)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学院(系)学生递交的申请表需填写完整,表中标红的注意事项需删除,学生签名部分需手写。
3. 感谢信与放弃声明手写最佳,若电子版打印,结尾需有个人手写签名及日期。
4. 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续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成绩、区域等要求严格把关。
5.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范老师 88206580
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执行清单(续助项目).xls
附件2:2022-2023学年外设助学金可续助学生名单.xlsx
附件6: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