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外设助学金项目表见附件1);
4. 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院系可续助学生名单表见附件2);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6. 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需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次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一次帮助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
二、申请流程图及说明
申请流程图如下:
流程图详细说明如下:
1. 4月16日18:00前,申请人完成以下流程:
(1)附件填写。完成《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简称“申请表”,内含感谢信与放弃声明。放弃声明仅放弃续助同学额外填写);香港海鸥助学金续助同学详见【特别提醒】
(2)项目申请。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如实填写信息,在“附件信息”中上传申请表;
(3)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可查看申请情况。
2. 4月28日18:00前,院系相关负责人完成以下流程:
(1)4月21日18:00前登录ETA平台,完成辅导员、副书记逐级审核;下载ETA平台中学生申请附件,初审后将【申请表】与【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简称“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内容】。
(2)4月26日18:00前打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的申请材料,通知学生签字、填写院系意见并加盖院系行政章。
(3)4月28日18:00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办公室。
3. 学校组织初评,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助学金发放。
三、续助材料清单
1.院系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申请表(无需盖章);
(2)汇总表(无需盖章)。
2.院系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申请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
特别提醒:
1. 除统一上交申请材料外,香港海鸥助学团要求及时与善长联络并提交成绩报告, 否则将取消资助资格。所以请相关同学续助前向善长汇报生活近况并定期提交成绩报告(附件5),并在申请表“个人年度总结”中填写是否已经向善长汇报;成绩报告需要电邮至香港海鸥助学团有限公司香港办general@seagullscholarship.org并抄送至zzbgs@zju.edu.cn
2.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续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成绩、生源地等要求严格把关。
3.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 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 88206282 、金老师 88206580
附件4: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