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高峰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306

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tudents Quality Training Project,以下简称SQTP),不断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和成长动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水平,促进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人格塑造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一)立德树人根本原则,践行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的理念,帮助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二)建立与专业学习相配合的第二课堂训练体系,激发学生在学习、学术以及参与国家社会各项工作等方面的积极动力,实现学生发展多种丰富的可能性和可选择性,助推学生梦想实现。

(三)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水平,引导学生培养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促进学生增进整体知识观和智慧生活观,锻炼强化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组织机构与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作为校级SQTP项目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落实经费、组织项目评审、评优和总结交流等工作。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配合,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各院系(学园)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组长,以学生为主体,有少量辅导员参与的SQTP项目工作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院、系SQTP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SQTP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答辩、项目总结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实施原则

(一)学生主体原则:为真正落实大学教育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SQTP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原则:以学生为主体申报、以学生为主体评审、以学生为主体实施,真正实现大学教育“By students”“For students”的教育理念。

(二)教师引导原则:SQTP项目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学校为培养学生能力素质而搭建的一个重要平台,学校各类师资均应积极参与项目指导,在项目的选择、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三)注重实效原则: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项目经费的效用,SQTP项目既要求学生申报设计积极创新,富有特色,更要求项目实施立足实际,突出实效,能扎扎实实地为学生素质或能力提升提供相应的锻炼。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主题

SQTP项目重点支持学生参与以下素质和能力提升主题

1.围绕学生自主学习及学业发展能力的提升;

2.围绕学生社会责任及国际视野拓展能力的提升;

3.围绕学生职业选择及社会发展能力的提升;

4.围绕学生文化传承及礼仪素养的提升;

5.围绕学生科技创新及创业能力的提升;

6.围绕学生活动策划管理及领导力的提升;

7.围绕学生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的提升;

8.围绕学生在SQTP项目参与中的综合能力提升;

9.其它相关能力与素质的提升。

鼓励挖掘、创新疫情防控期间素质能力训练主题

(二)项目设计

SQTP项目作为一个完整的专项素质和能力训练项目,其内容设计应包括三大模块:

1.相关能力与素质提升的理论知识模块;

2.促进学生自我体验的模拟训练模块;

3.实现学生理论知识内化的实践锻炼模块。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成员人数要求在5人(含5人)以上,其中设立项负责人1名。

2.项目须邀请1名教师(或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参与指导,每位教师(或专业人员)指导学生项目不得超过2项。

3.每位同学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4.项目申请者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素质训练(SQTP)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和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交。

五、项目立项

学校每年组织一期SQTP项目申报。SQTP项目实行一次性评审,由各院系(学园)组织以学生为主体,少量教师参与的师生共同评审小组,对学生自主申报的SQTP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确定一批优秀项目为立项项目。SQTP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时间和开题

实施时间:20203-11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时间,实施前上报学工部)

每年3SQTP立项项目确定后,各院系(学园)SQTP项目工作实施小组和指导教师应负责组织本单位立项项目的开题报告工作,并通过开题报告制度,帮助各立项项目更好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二)中期检查

每年6由各院系(学园)组织评审小组(学生立项负责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查阅项目相关材料现场走访等)对本院系(学园)SQTP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写出中期检查材料。学校组织抽查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结题与答辩

每期SQTP项目都要进行结题与答辩每年10-11立项负责人要认真填写SQTP项目结题表,充分做好结题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项目组全体人员准时参加。

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参加结题答辩工作,并在结题表中填写总体评价与评语。答辩以院系(学园)为单位,答辩小组由院系(学园)SQTP项目工作实施小组和指导教师等组成,答辩小组要认真做好现场答辩记录工作。

(四)优秀项目评选

结题答辩完成后,各院、系推选出1个优秀项目参加校级优秀项目答辩,由学工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答辩小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的校级优秀项目,学校将为项目立项人颁发优秀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项目总结

院系(学园)要及时做好SQTP项目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立项类别和立项数、参加学生人数、年级、专业、教师指导人数和职称、结题答辩率、成绩评定比例、成果展示等,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在此基础上,学工部组织汇编《浙江大学SQTP研究成果简介》等。

八、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SQTP专项经费,重点项目给予3000元的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500-2000元的经费资助;立项不资助项目为已获其它经费支持的项目或需要持续培育项目,一般不给予经费资助。  

SQTP立项经费按学校批准立项数下拨给院系(学园),由院系(学园)负责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对项目实施成效大、效果好的院系(学园),将适当增加项目奖励经费。

、成绩评定与第二课堂记点认定

(一)成绩评定

SQTP项目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合)格和不及(合)格。结题答辩时由各院系(学园)SQTP项目工作实施小组会同答辩小组进行成绩评定

 (二)第二课堂记点认定

1.参加SQTP项目的本科学生,在完成SQTP项目实施全过程(包括项目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后可获得第二课堂记点认定。

2.SQTP项目第二课堂记点认定的具体流程是:参加项目的本科学生向院系(学园)团委提出第二课堂记点申请,获取院系(学园)开具的证明后,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填写申请表,先由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初审,然后由班级团支部送交院系(学园)团委进行审核,最后由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录入记点。

3.SQTP项目第二课堂记点认定必须在项目完成结题答辩后才能认定,具体见下表规定。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只计取其中一个项目分数,不得累加。

内容

记点对象

记点数

要求

立项

仅限项目负责人1

0.5

申报项目获批立项

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者(SQTP项目参加人数按其管理办法执行)

2

必须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各分工环节

结题答辩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者(SQTP项目参加人数按其管理办法执行)

0.5

通过结题答辩

 

4.对于已批准立项的SQTP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或随意放弃项目者,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收回项目经费,已使用的经费将予以追回,同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并扣取该项目组所有成员已获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分数(项目负责人扣3个记点、参加者扣2.5个记点)。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院系(学园)团委批准同意,报学工部备案。

5.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每年5份对全校申请第二课堂SQTP记点数的学生进行集中认定。

、诚信与承诺

学生申请SQTP项目立项要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注意项目的可行性与实效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项目负责人在填写SQTP立项可行性报告和申请表时必须在诚信承诺条款上签名。

本办法自20203月起执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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